商务部召开《外商投资企业 投诉工作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tcj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务部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9月1日商务部外资司召开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主持,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先生、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先生、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李勇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的《投诉办法》分为总则、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投诉处理、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则五章,共33条。总则部分对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外商投诉受理范围、确立投诉工作分级负责的制度,规定中央和地方层级投诉工作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应职责,拓宽投诉人范围,明确投诉与其他救济渠道的关系;投诉的提出和受理部分旨在为投诉人提供清晰的受理流程以及相关规则指引,就投诉人递交的材料、委托他人进行投诉、投诉补充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作出相关规定,并明确投诉工作机构告知义务。投诉处理部分规定投诉协调相关工作原则、明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配合协助的相关义务,明确投诉协调方式,加强了投诉协调的力度,推动投诉事项协调解决;投诉工作管理制度部分主要就建立投诉工作档案管理、情况上报、定期督查、权益保护建议书等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加强部门和地方投诉信息交流,增强对地方投诉工作指导和督促。附则部分主要规定港澳台侨投资者适用问题、保护投诉人权益、条文解释、生效时间等,在制度上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