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攀国土拍告字〔2011〕12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1-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起始价

G2011-12#

位于西区清香坪

18351.52平方米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小于等于2.2(不含地下建筑),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城镇住宅用地70

1000 万元

2200万元

P2011-13#

位于西区清香坪清乌复线北侧西佛寺附近

   6569.58平方米

一号地块(V-A-3)用地性质:防护绿地;面积:1712平方米;2、二号地块(V-A-4)用地性质:市场用地;面积:4857.58平方米;容积率:小于等于1(不含地下建筑),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5%,绿地率大于等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公园与绿地50批发零售用地40

464  万元

927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G2011-12#宗地:

1、宗地界址范围:

东:清香坪街道办南路北区居委会

南:攀枝花市三十一中小学校

西: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2、不设保留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111220日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拟建建筑与场地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电力规范要求,并取得供电部门批准意见,否则须搬迁场地内电力线,费用自理。

6、竞得人应确保宗地东南面5层农房居民的人行及车行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7、按现状拍卖,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竞得人需要自行妥善处理地上附着物拆迁、地下管网搬迁、改线等相关事项,必须确保相关设施通畅,费用自理。

8、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该宗地内需建安置房 80 套,户型面积87-90 平方米(三室一厅),西区政府以1300 /平方米的综合单价回购,安置房必须于20121231日前交付使用。安置房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回购资金拨付等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中《安置房组织回购合同》,并由西区政府负责解释。

10竞得人需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竞得人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200 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西区政府。

11、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2拍卖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P2011-13#宗地:

1、宗地界址范围:

东:道路

南:清乌复线

西:市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市西区西佛寺建设筹备小组

2、不设保留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20111220日前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按现状拍卖,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竞得人需要自行妥善处理地上附着物拆迁、地下管网搬迁、改线等相关事项,必须确保相关设施通畅,费用自理。

6、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7竞得人需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卖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三、满足公告中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11 21 日至201111 30 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11 30 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12 1 18时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12 2 10时在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联 系 人:  唐女士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号:77041015201090001099

 

 

0一一年十一 月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