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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04-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加速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经济形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我省作为西部经济大省,积极抢抓“十四五”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培育壮大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形态,是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刻把握四川经济发展阶段特征,顺应创新发展大势,加快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三)《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0〕13号)。 


    三、主要内容 


    《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申报内容、工作程序、培育支持、监督管理、附则等7个部分,共20条。
    (一)总则部分。对《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新经济定义、管理原则、起草目的等进行了阐述。
    (二)申报条件部分。对申请新经济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包括登记注册、知识产权、社会信用、新经济特征、示范引领作用及发展规划、新经济产品或服务占总收入的比重等方面。
    (三)申报内容部分。对申请新经济示范企业应提供的具体信息进行了规定,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创新能力、奖项荣誉、经营业绩、主要特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企业未来三年推广应用计划等。
    (四)工作程序部分。对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申报流程、评审程序、评定数量等进行了阐述。
    (五)培育支持部分。对新经济示范企业提出了一定的支持政策,并在融资服务、专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积极帮扶。
    (六)监督管理部分。对支持资金管理、有效期,对弄虚作假及存在失信、不良记录等企业的监管方式进行了规定。
    (七)附则部分。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有效期等进行了规定。 


    四、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征明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对推动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促进我省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或市场潜力较大。
    (四)新经济相关产品、服务已具备场景化应用条件或已开展市场推广。
    (五)企业上年度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速不低于15%,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
    (六)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环保有关规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五、工作程序 


    此项工作将按照属地化、自愿申报原则进行,由企业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年度申报要求及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情况,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拟定年度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
    开展新经济示范企业评选是我省一项开创性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申报要求,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突出标志性、引领性、创新性和导向性,评选一批影响大、带动性强的新经济示范企业。我们将通过开展新经济示范企业评选,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先行先导、影响带动作用,在全省上下营造促进新经济加快发展、健康发展良好氛围,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