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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出台42条措施,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难关

来源:泸州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发布时间:2022-05-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日前,泸州市印发了《泸州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42条措施,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2条

《实施方案》中,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数量最多,共计12条,主要包括税收减免、金融帮扶、房租减免、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降低等措施。

《泸州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在延续《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相关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泸州市实际情况,对一些措施进行了调整。

在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方面,省上实施方案为“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泸州市则是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

在房租减免方面,泸州市也进行了调整,“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自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其中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型企业,2022年依申请免除3个月房租”。

对六大领域提出针对性措施

《实施方案》在提出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的同时,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等领域专门制定纾困措施。

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7条,包括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今年,对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支持。同时,今年餐饮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

零售业纾困措施5条,重点是统筹中央、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域商超、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和农村便利店,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旅游业纾困措施共计7条,主要内容为,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与省上方案相比,我市也进行了调整,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对新成立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暂缓至2023年5月前。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5条,明确年内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此外,在民航业、疫情精准防控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纾困措施。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起到实效,《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