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市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标准的建议》(第1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物业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1年,新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也将修订出台,《民法典》的颁布以及新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让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系统,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物业领域的职责更加明确,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领域遇到问题时,都可以依法寻求相关部门维护自身利益。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目前我市正在制定《攀枝花市物业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指导意见》与《攀枝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以期通过制定科学统一标准为业主满意度的提升、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设立及履职提供规范指引。
目前正在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不得以无人居住、物业服务质量有瑕疵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攀枝花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分管理的通知》,通过制度建设,增强了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委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关于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及检查。2020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良好行为信用信息及不良行为信用信息量化分级标准,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纳入监管平台,便于管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责任主体行为,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制定了《攀枝花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和《攀枝花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记分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并纳入诚信体系奖惩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对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2020年10月28日,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物业行业综合委员会。综合委员会成立后,大力开展全市行业党建引领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以行业党建为引领,全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20年,积极培训行业相关工作人员,共计开展各类培训7次,培训人员达到760余人次,通过对《民法典》“物业”专题培训、“安保实务培训”讲座、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入库培训、“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市物业管理专家培训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层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了物业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培养、提高物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指导,逐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