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攀枝花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攀枝花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紧制定完善我市地方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议
我市在推行国家及农业行业标准的同时,坚持“无标制标,缺标补标,有标完善”的原则,围绕攀枝花农业发展需要,积极制定完善与品牌配套的地方性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一)加快制定地方农业标准。从2003年以来,围绕特色水果、早春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先后制定了芒果、番茄、肉牛、罗非鱼等200余项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初步建立起《攀枝花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涵盖了基础标准6个、水果种植操作技术规范13个、水果嫁接操作技术规程4个、蔬菜种植操作技术规程43个、粮食种植技术规程6个、畜禽养殖操作技术规程8个,共88个标准,能基本满足我市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截止目前,全市制定现行有效涉农地方标准118项。
(二)积极构建农业标准体系。我市通过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合作,启动《攀枝花市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现代农业集成创新示范农庄标准化体系》的编制。以早春蔬菜、特色水果、畜牧水产、优质烤烟、林业生物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比对筛选了可借鉴或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点打造产地环境、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生产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逐渐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纳入到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上来。
二、关于“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落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要力量”的建议
(一)大力培育标准化生产主体。生产经营主体是落实标准化生产的中坚力量。我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截止目前,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3家,农业合作社1282户(省级合作社48家、国家级合作社11家),家庭农场467,带动农户9万户左右。通过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种养技术、统一设施标准、统一病虫害和疫病防控、统一产品销售”等方式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和质量安全。2018年出台了《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重点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基地打造、发展“三品一标”产品等方面进行产业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
(二)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是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我市按照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的发展要求,积极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农业部热作标准创建园16个,示范推广面积4万余亩,辐射带动50万余亩。建成蔬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1个、规模化养殖场80家。6家养殖场获得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家养殖场获得四川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其中,国家级4个(国家级石榴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芒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区),省级2个(省级无公害国胜茶标准化示范区、省级无公害普威雪梨标准化示范区)。我市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每年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4-5万亩。
(三)发展“三品一标”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是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实行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和全程监管的具体成果。近年来,我市通过大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规范农业生产流程,提升农产品质量,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产品数量稳步扩大。截止目前,全市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共计9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47个、畜产品7个、水产品8个,绿色食品2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0个。在认证数量增加的同时,认证企业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实力不断增强,认证产品和企业品牌效益逐步凸显。在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关于“将我市农业标准化的规划和项目重点放在早春蔬菜和特色水果上”的建议
(一)重点推进蔬菜水果标准化建设。围绕我市早春蔬菜和特色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制定了《冬春露地石头番茄种植技术规程》等43个蔬菜种植操作技术规程、《普威雪梨嫁接技术规范》等17个水果种植操作技术规范规程和《优质芒果产地环境要求》等区域性地方标准。围绕农业提质增效,编制了《早春蔬菜露地甘蓝膜下滴灌灌溉技术规范》、《早春设施蔬菜番茄膜下滴灌灌溉技术规程》等6个节水降耗区域性地方标准。
(二)制定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围绕地理标志产品的健康发展,制定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攀枝花块菌生产技术规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胜茶生产技术规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攀枝花噹噹鸡养殖技术规范》、《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米易红塘生产技术规范》。通过“一品一标”的制定,对提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质、增加产业活力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围绕山羊产业制定了《攀枝花山羊舍饲养殖技术规程》、《攀枝花山羊育肥技术规程》等6项团体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攀枝花山羊养殖生产过程中的培养、饲养、传染病防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规范。
四、关于“强化农业标准化监督检测和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逐年增加农产品质量抽检频次、样品检测数量和检测参数。坚持监测结果会商和通报约谈机制,充分运用监测结果指导标准化生产、防范质量安全风险。2017年,全年完成农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样品100个,省级例行监测样品630个、市级例行监测样品475个,县区农残速测7210个,共计抽检农产品8415个次。同时还实施了种植业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
(二)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并结合评估情况,对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化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等重点对象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在养殖环节和流通屠宰环节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不断强化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加大技术实训、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综合检测能力。米易县、盐边县在去年完成农产品质检机构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力争今年取得“双认证”检测资质。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网格化监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等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假劣农药,以及非法添加剧毒高毒农药和无证生产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狠抓农技推广、质量监管、安全检测、质量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队伍。在农技推广体系上,全市所有乡(镇)农技站均已改革到位,全市有5个县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质量监管体系上,全市所有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站配备2-3名监管人员,每村确定一名村级监督员,全市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在安全检测体系上,市、县(区)两级建立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在质量追溯体系上,已纳入省级追溯平台实施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107家。
感谢贵委对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牧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