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制氢项目备案管理的建议》(第1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9月6日,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攀枝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加氢站主管部门,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新建加氢站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经信部门负责改扩建加氢站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明确加氢站建设需求,协调既有加油站增建加氢站设施等。2024年11月,四川省出台《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提出“国家新出台更明确规定前,探索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耦合制氢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按照与化工外的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进行管理”,我市积极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咨询,目前已进一步解读政策即“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按照新能源项目进行备案管理”。2025年4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加氢站包括单独建设的加氢站和加氢合建站以及制氢加氢一体站,提出省、市州两级将分层制定加氢站建设布局方案,在建设规范上,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加氢站项目按照四川省一般建设项目程序进行报批。在符合相关规划、标准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在非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并从充装许可、运营条件、试运行、服务制度等方面确定运营管理要点。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规〔2025〕5号)规定,省及省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当前我市正在持续关注省级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情况,正式印发后,我市将适时优化调整我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制氢项目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及加氢站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全市氢能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攀枝花市氢能产业发展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攀枝花市氢能产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5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