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鼎矿区采空沉陷区搬迁的建议》(第 18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8 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鼎矿区采空沉陷区搬迁的建议》(第 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资金保障,为宝鼎矿区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提供支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并尽快完成新一轮的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

  2016 年 3 月 10 日,市政府第 28 期《研究煤炭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提出了“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向上反映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组织开展的我市煤炭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储备申报等相关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煤炭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所涉及到的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支持”。并提出了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入民营企业介入。市国土局、市农牧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在采煤沉陷区利用自然灾害治理资金,工矿废弃地利用项目,开始了种植芒果、观光农业等产业的试点。

  2017 年 5 月 12 日,攀枝花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召开了《攀枝花煤炭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审查会。市发改委正在按照审查会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二、建议市住建局统筹规划,将剩余未启动鉴定的采空沉陷区居民纳入棚户区改造,加快宝鼎矿区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推进

  2017 年 4 月 15 日,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暨政策培训会在会展中心召开。按照会议精神,住建局已经全面涵盖了宝鼎矿区未鉴定的沉陷区居民,此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推进。感谢对攀枝花市煤炭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