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 2017 年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向米易县适度倾斜的建议》(第 6 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6 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 2017 年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向米易县适度倾斜的建议》(第 6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加大定点帮扶力度,支持米易县脱贫攻坚工作

  市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市级领导同志及市级部门(单位)联系指导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攀委办〔2015〕57号)和《关于做好 2016-2020 年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攀委办〔2016〕7 号),将市政府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其他市领导、市级部门和各大企业、民营企业安排到米易县,对口联系帮扶 1 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可见市委市政府对米易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帮扶单位对米易县贫困村的帮扶力度很大,而且通过市领导还联系了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地区捐资开展精准扶贫,效果十分显著。

  二、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脱贫任务分配

  2017 年,脱贫攻坚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而攀枝花又未被纳入四川四大连片贫困地区,省级投入支持资金偏少,对此,全市上下都要积极想办法,通过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一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自 2016 年开始,市级涉农部门每年投向 70 个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量的 40%以上。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2017 年,全市共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350 万元。 二是积极协调社会帮扶资金,将长江三峡集团等援建单位捐赠资金,用于米易县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充实信贷分险基金,让愿意借贷的每个贫困户均能享受期限3年最高可贷5万元的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政策,努力确保应贷尽贷,以金融资金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在分配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安排其他专项资金和补助政策时,均是以各县(区)脱贫攻坚任务为基本原则进行分配和安排。同时,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进一步明确了以县(区)为责任主体,更好地确保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并强烈要求要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简化拨付手续,加快拨付进度,以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 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

  2017年,米易县因剩余17个贫困村要全部退出,原计划2018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需提前实施,市扶贫移民局同市发改委联系,加强与省扶贫移民局和省发改委的沟通汇报,对米易县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及时进行了调整,争取计划提前实施340 户 1326 人,为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2015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攀委发〔2015〕12 号),明确要求要确保贫困户都有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2016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中高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6〕14 号),为米易县特色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保障措施,明确了对核桃、青花椒、牛、羊等产业发展和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2017 年,市农牧局牵头编制了《攀枝花市农业产业扶贫专项 2017 年实施方案》,为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明确了年度目标和工作重点,对具体任务和进度计划进行了细化安排。而且,当前全市正在大力招商,努力争取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以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发展增收。

  五、保持政策持续稳定,保驾护航脱贫攻坚

  按照中央和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脱贫攻坚必须“扶上马、再送一程”,脱贫不脱政策。当前,省、市均已明确关于教育、医疗、低保等脱贫保障政策要保持稳定不变,防止因病、因学返贫,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同时,我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始终注重激发贫困群众自生内力,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和种养殖技术培训,支持有土地的贫困群众发展持续支柱产业,鼓励无土地的贫困群众积极务工,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或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

  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