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协调解决宝鼎矿区煤炭矿权重叠影响探转采的议案》(第3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议案转建议答复的函

  XXX、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协调解决宝鼎矿区煤炭矿权重叠影响探转采的议案》(第3号议案转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关闭与攀煤(集团)公司探矿权重叠的地方小煤矿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要纳入经引导有序退出的范围。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宝鼎矿区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地方煤矿存在时间较长、数量较多,到2012年底,我市99处地方煤矿中有55处煤矿与国有大矿存在平面投影重叠关系,通过2013-2015年的整顿关闭和2016年开始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到2016年底,已关闭退出41处,2017年还将关闭退出4处,届时该类型煤矿仅剩余10处,均分布在仁和区。

  仁和区暂时保留的该10处煤矿相对来说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灾害较轻、煤质优、售价高,加上当前我市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市场价格看好,煤矿业主不愿意再主动关闭退出。由于前期关闭煤矿的奖补资金、社会维稳及后续工作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若要全部关闭,工作难度大,社会维稳压力大。仁和区从2013年的53处煤矿,减少到2017年的17处,若该10处煤矿全部关闭,仁和区仅剩余7处煤矿,其中还有3处9万吨/年的煤矿,也将面临关闭退出,对仁和区经济发展将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对该类煤矿应分类进行处置,分批有序引导退出。2017年6月7日,市煤炭化解产能办以攀煤重组办〔2017〕16 号文要求仁和区政府及时对开采范围与大型煤矿井田投影重叠的煤矿进行分类处置,目前仁和区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市煤炭化解产能办将加强督导,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促使仁和区尽快出台相关处置方案,力争引导该类煤矿分批退出。

  二、关于帮助攀煤(集团)公司在现状条件下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优先探转采的建议

  2017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攀煤(集团)公司到省国土资源厅专题汇报攀煤(集团)公司探转采工作情况,省国土资源厅答复:一是煤炭去产能工作是大势所趋,国土资源部在探矿证上又有明确要求,希望我市妥善处理重叠地方煤矿问题。二是国土资源部明确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等办理 (国土资规〔2016〕3号),政策突破难度相当大,但攀煤(集团)公司在2018年前可开展一些前期的技术论证、资料准备等工作。三是我市也可探索一些特殊渠道单独向国土资源部反映。

  2017年4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仁和区、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攀西煤监分局等部门召开攀煤(集团)公司探转采工作推进会,会议议定:攀煤(集团)公司按照时任市长李建勤提出的由攀煤整合地方煤矿的思路拟定整合方案,各部门会商后尽快报市政府审定;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攀西煤监等部门要围绕方案与政策、企业发展情况,向国家、省上级机关进行政策咨询并争取支持;县(区)政府要围绕整合方案提出下步的工作思路。

  目前攀煤(集团)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以管理、装备、资源、技术力量入股,成立以攀煤集团控股新公司的方案。但受煤炭去产能政策的制约,按照攀煤整合地方煤矿的思路,能否解决地方煤矿重叠问题和攀煤探转采的问题,目前尚未得到明确答复。下一步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将共同配合,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减轻整合的阻力与压力,全力推动攀煤(集团)公司的探转采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政策支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争取重叠地方煤矿一定的关闭过渡期,同意攀煤(集团)公司在现状条件下优先探转采,并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感谢你们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我们将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为促进煤矿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