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关闭攀枝花市东区垃圾处理厂的建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关闭攀枝花市东区垃圾处理厂的建议》(第11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议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启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投资规模约3.5亿,处理规模为800吨/日(远期1200吨),占地面积约120亩,建设年限为18个月,采用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建成后将承担东区、西区、仁和区、盐边县城、米易县部分乡镇和钒钛高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届时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将及时关闭封场。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核准、用地批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实物调查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项目详勘及征地用地相关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场平施工,力争2018年初建成试运行。

  二、关于“不再扩容改建”的建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行后,将及时关闭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封场。但在该项目未建成前,鉴于东区及盐边并无其它生活垃圾消纳场所,为确保生活垃圾处理有效延续和平稳过渡,又要充分发挥国债项目使用效益,只有暂时维持现状,继续由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承担现有的垃圾填埋处理任务。我们承诺将在该段时间内规范管理,达标运行,防止扰民。同时,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投入使用期间,结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实际要求,将可能按照设计工艺和规范标准对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适度扩容。

  三、关于“加强规范管理和后期维护”的建议

  相关部门加强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日常监管,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做好生产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疏导工作,承诺欢迎周边居民随时来厂监督现场管理,确保达标运行;二是定期安排车辆对主干道至厂区路段进行冲洗作业,加大厂区以及填埋区周边绿化,有效发挥植物的净化作用,减少异味外溢;三是选用各种高效能生物除臭剂,在汛期极限天气情况下采用膜覆盖、彩条布覆盖、加大消杀除臭频次等多种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散发;四是继续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搞好指标动态监测,迅速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落实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下一步,在加快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确保达标运行、安全便民。并努力争取将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封场管理纳入储备项目,待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行后,将及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2010)进行封场作业。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