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征地拆迁司法介入模式”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征地拆迁司法介入模式”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第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引发了大量的征拆工作。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由于政策滞后、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原因,不能满足群众意愿、全面化解群众诉求,以至于拆迁安置难度大,推进实施缓慢。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攀办函〔2011〕173号)精神,在兼顾群众利益的同时,统筹拆迁安置工作,推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成都高新区、都江堰万达文化旅游广场项目使用该模式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寻求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新模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于5月30日—6月2日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国土局和都江堰市国土局,对两地在征地拆迁中采用司法介入模式的具体程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置方式等进行了学习考察。两地通过律师团队介入征地拆迁工作,打破了原有征地拆迁模式。律师团队入驻拆迁现场,以第三方非对抗的方式,从第三方视角介入拆迁协调工作,为政府和被征拆人搭建了交流协商平台,引导被征拆人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并为双方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分级分类地针对不同人群进行了法律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尤其为不懂法律和政策的被征拆人提供了法律帮助。两地的征拆工作形成了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法制氛围,个体利益与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利益最终实现了“共赢”。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及时总结学习考察经验,认真思考、积极探索由县(区)牵头,纪委、司法局、法院等部门深度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全过程的模式。市住建局还将组织全市各县区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邀请在征地拆迁领域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前来我市宣讲“司法介入征地拆迁模式”,推动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依法行政。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真诚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给予更多的关注、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