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的建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的建议》(第9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衔接和执行问题

  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是2016年市级“十大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也是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之一。2015年12月,核准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正式转入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3日省扶贫移民局在西昌组织召开了乌东德移民安置实施工作会议。由此,乌东德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正式全面开启。乌东德移民安置涉及我市仁和区,东区,盐边县和钒钛高新区,共七个乡镇,5个街道办,共涉及移民安置人口2326人。其中,东区作为主城区,且沿江打造区域与乌东德水库淹没影响区重复。目前,银江水电站也进入了实物指标调查阶段,部分实物指标也与沿江打造区域和乌东德淹没影响区重叠,在《乌东德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与《乌东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市扶贫移民局和东区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反映,积极与省扶贫移民局及业主、设计单位协商讨论解决方案,在审定的《乌东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明确了钒钛园区和东区可将移民概算资金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各方面的资金妥善安置移民,在实施时按照四川省相关政策结合地方实际统筹安排。截止7月10日,乌东德水电站综合设代、综合监理已明确,但尚未进场工作,根据移民安置条例,实施阶段移民资金的使用及拨付要通过综合设代及综合监理认定程序,市扶贫移民局已向省扶贫移民局及时汇报乌东德移民搬迁安置涉及我市的特殊情况,省扶贫移民局已明确表示,待综合设代和综合监理进场工作后,组织有关各方研究,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及沿江景观打造实际,制定最为合理的政策办法,解决乌东德水电站与沿江景观打造区域、银江水电站淹没影响区重叠部分移民安置政策差异问题。

  二、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搬迁问题

  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涉及大中型企业13家,其中东区涉及5家。在前期实物指标调查、规划大纲和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强制性规定,根据受影响企业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在制定处理方案过程中,充分听取并考虑企业意见及发展规划,并就拟定的规划方案征了求企业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企业发展规划改变或者企业转型导致规划变更等问题的发生。移民安置的实施主体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在实施阶段出现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搬迁问题,我局将根据职责权限及时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力争圆满、高效的完成乌东德的企业搬迁工作。

  三、关于建设征地后土地利用问题

  按电站建设用地惯例及相关政策,电站征地分为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用地,完成征地后,永久性用地为电站业主所有,临时用地要进行复垦,关于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影响区内涉及的沿江景观打造用地,我局将按水电移民政策要求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相关土地申报、审批及对该部分用地的协调统筹工作,争取土地由地方按城市规划开发利用。

  四、关于乌东德水电站业主支持地方二类项目资金争取问题

  根据已审定的《乌东德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攀枝花仁和区30km村道改造和攀枝花市沿江库岸综合整治项目列入二类项目。2015年6月9日,中国三峡集团组织召开的二、三类项目协调会议,四川省办公厅、能源局、扶贫移民局、水电总院、长江设计公司等单位出席会议并形成共识,二类项目列入电站支持资金按10亿元另计,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总量控制,分省包干”的原则掌握使用,并于移民征地安置工作同步进行。市扶贫移民局已多次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分配上予以重点倾斜,并尽快将二类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感谢您对移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