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丽攀高速公路出口建设规范的超载货物卸货场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丽攀高速公路出口建设规范的超载货物卸货场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货运车辆超载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一次集中整治难以彻底治理和解决所有问题。为此,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专门的货运车辆管理领导机构和执法队伍,强化货运车辆管理力量,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全面规范货运车辆运输秩序。”的建议

  2017年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市本级、东区和西区路政运政路面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强化货运车辆管理力量,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全面规范货运车辆运输秩序。

  二、关于“筹建卸货场地。切实加强源头管理,请交通运输局协调丽攀办,在庄上、攀煤及其他高速路口附近沿线合理规划、筹建车辆超载货物固定卸货场地,作为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彻底杜绝货运车辆在高速路出口随意卸载货物、污染环境的情况蔓延。”的建议

  针对丽攀高速出口超载车辆随意卸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与丽攀高速公路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已进行对接,并就该问题组织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市运管处进行深入研究。目前丽攀高速出入口随意卸货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地方道路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存在漏洞,导致部分超载车辆可以通过地方道路进入高速公路;二是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与地方路面执法机构没能实现信息共享,在高速入口发现超载车辆时,地方执法机构没能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三是货物超载源头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切实解决丽攀高速出口随意卸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强化管理。与高速公路公司和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实现信息共享,当高速出入口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其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并及时告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运输现象,逐步杜绝高速出入口随意卸货问题。

  二是会同相关单位加强源头管控。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禁止车辆超限装载,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是解决陶家渡(攀煤)、庄上收费站出口至运灰路连接线等路段超限车辆随意卸载货物问题的关键。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管。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三是配合权属单位,研究建设卸货场事宜。经调查了解,目前攀煤出口道路权属为攀煤公司,庄上出口龙庄路权属为观音岩电站,庄上村至运灰路连接线权属为攀钢发电厂,由于道路及土地权属不在市交通运输局,如需建设卸货场,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卸货场建设相关事宜。

  十分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关心与理解,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