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3 来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社区食堂运营压力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第10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将社区食堂纳入养老机构服务范畴,明确养老助餐机构水电气收费标准按照民用执行,推动社区食堂实现可持续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的建议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攀枝花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20〕80号)要求,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根据《关于实施“蜀适幸福食光”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经县级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实地验收后可认定为助餐服务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方面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目前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持有关政策文件向水电气管理部门申请享受政策待遇时,经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条件后,均能获得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下一步,将加大社区食堂享受有关政策情况的摸排力度,对未享受相关政策的社区食堂开展政策宣传,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积极协助其完善申请材料,对接相关管理部门,推动其尽快享受政策待遇。同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定期对社区食堂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能够持续、稳定地惠及社区食堂,为社区食堂的运营减轻成本压力,进一步促进社区食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老年群体提供优质、实惠的助餐服务,助力养老服务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老年助餐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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