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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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仁和区争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工作建议》(第9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市民创办积极帮助对接国家和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区纳入2024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申报范围,并对我区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建议。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4〕42号)要求,我市根据推荐分配名额、推荐评选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按程序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推荐中国共产党仁和区委员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候选单位,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报省委功勋办。目前,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考察组莅攀枝花开展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考察工作。下一步,将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模范集体事迹推荐材料起草等后续工作。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 7月2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马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