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第001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联合交通部门结合“机动车驾培行业学时造假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全市各驾培机构,将规范停车等交通法规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注重对新学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二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社区、商圈等车辆停放需求较大区域,采取“坝坝会”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活动65场次,发放温馨提示单2496张,现场解答群众问题781人次;通过“两微一抖”平台,发布各类交通信息214条,阅读量共计160余万次,获得万余名网友点赞,推送161条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信息至900余个微信群。

  二、关于“加大老旧城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的建议

  市政府于2019年5月批准实施《攀枝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修编(2017—2030年》,规划在2030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共134个,新增泊位共23830个。一是住建部门和属地政府将根据规划要求、用地性质和居民实际停车需求,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统筹建设”的原则,制定本区域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对于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片区,公安交警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支路、次干道、背街小巷,设置单侧或双侧路内规范施划停车泊位,同时奥体北路、佳联路允许车辆在夜间临时停放。

  三、关于“注重新区停车管理”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对接停车位管理单位,持续强化停车管理水平。一是占道停车位管理单位正逐步升级完善智慧停车管理体系,实现实时车位查询、收费标准查询、欠费查询、在线缴费、电子发票开具等功能,方便市民足不出户查询空余车位,引导车辆向周边空余车位分流停放,缓解热点路段停车压力。二是鼓励开发方与业主方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共同寻求合理的配建车库租、售、临停价格,达到双赢的结果。

  四、“统筹规划道路有偿停放区域及管理”的建议

  目前,市区占道停车位统一由市国投公司下属科创公司运营管理,规划19716个,现实施管理3391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位是方便市民出行、消费的有利举措。一是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根据各重要路段交通态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进一步规范临时停车位管理工作。二是科创公司将加强收费人员培训,主动服务,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五、关于“加大管理与处罚力度”的建议

  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一是新增设备,在原有65套的基础上,今年6月20日在新源路、新丰路等路段新启用了11套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停车秩序管理。二是严厉查处,持续强化未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未按规定停车行为12万余起。二是加强联动,积极配合城管部门、社区等对倚车售卖行为开展联合整治。

  六、关于“逐步建立新购车辆凭有效车位上牌的制度”的建议

  机动车登记上牌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执行,公安交警部门不得“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马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