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盐边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认真抓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3月28日至29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磊带领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整改工作小组,深入盐边县国胜乡、红宝乡和格萨拉乡,就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促整改。

  针对大花地村电商服务点项目仍未实施和2条通社道路硬化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整改组要求要尽快完善系统,实现促进大花地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功能上线运行。并筹集资金用于已开通道路的保通和水害治理,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研究道路硬化必要性,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分批落实建设资金。

  针对国胜乡和红宝乡四项扶贫基金宣传“不深不透”、帮扶村没有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栏的问题,整改组要求要通过举办“农民夜校”专题讲座、建立“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示资金申领条件、流程等,让全体村民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做好“四项扶贫基金”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题培训、印制宣传手册、开设宣传专栏、细化公开公示、健全基金管理机制等五项工作。

  针对国胜乡将扶贫资金用(借)于企业发展、资金安全风险高的问题,整改组要求乡镇要指导贫困户和贫困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规范使用资金,壮大精准扶贫产业基础;防范使用风险,尤其要对苗头性风险进行管控。村级要广泛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针对盐边县违规滞留、使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整改组指出,盐边县要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分配下达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简化验收手续、优化报账流程,按照进度拨付资金并及时完成报账;强化资金调度,保证强农惠农资金支付;开展强化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检查中,整改组临时抽查扶贫项目点,赴红宝乡核桃箐村就2018年扶贫领域暗访监督中发现的水利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开展“回头看”,核查建设质量并进行试水验证,认为项目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要求进一步加快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报账。同时,整改组深入赴格萨拉乡坪原村就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盐边县指导乡村尽快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健全资产收益扶贫管理,防控资产收益扶贫风险,更好地发挥资产收益扶贫效用,助推贫困农户脱贫奔康。